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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珠横新地税发〔2018〕5号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2-26 16:24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党组20186号)的要求,我局从自贸区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现将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情况

(一)落实组织收入原则

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2017年1-12月,累计组织税费收834844.78万元,同比增长16%。

(二)依法落实税费政策

积极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创新驱动优惠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优惠政策,通过编制问题解答在门户网站建立政策专题、微信公众号推送、专场培训班网络直播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新政,确保应享尽享,应减尽减。抓好台风救灾复产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灾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梳理发布横琴企业和个人台风受损及捐赠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参与走访受灾较重的企业协助受灾企业共渡难关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立足自贸创新,通过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进实施权责清单、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发远程可视自助办税系统等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二是坚决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三是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健全评估机制。经清理,目前我局共有生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份,不存在明显不适应横琴自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实际、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同位法不协调的问题。

 三、行政决策情况

(一)行政决策规则明确、程序完备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决定程序,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决策内容。对年度预算方案、重大工程项目、年度工作会议、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事项,按有关要求经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行政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落实行政决策后的评估、跟踪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为降低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局要求,我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税收征管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专业意见。现有1名外聘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为加强公职律师团队建设,我局正组织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2名、通过2017年司法考试的干部1名,于2018年申请公职律师证书。

 四、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八大项58小项权责清单,稳妥推行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实施,根据公布的权责清单,制定和完善税费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运用权力的工作流程的环节和标准,确保执法程序清晰规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避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三是从严把关,杜绝办理流程逾期,严格审查,依法落实违法行为查处。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

一是制定《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分工,通过《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具体任务,分布开展试点,前期试点阶段先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全面试点阶段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二是参照省局发布的三项制度,根据区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珠海横琴新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组织人员进行执法平台录入,办税厅前台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记录,目前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的办税服务厅1个。

(三)推行说理式执法

 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要税收执法文书范本》的要求,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促进区局合法、合理、准确、规范使用税收执法文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依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行使处罚裁量权,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划分违法程度,结合催报催缴工作确定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的违法程度,确定罚款数额,并根据横琴新区国地税一体化办公的实际情况,与国税部门统一处罚标准。

(五)严格执法资格管理

一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从事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二是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近年来,每年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严格参考纪律,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五、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强化落实整改工作通过2017年执法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并进行执法责任追究。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得到处理和答复。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0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1条,包括通知公告类74条,税收宣传类130条,税收法规类78条,其它信息类39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44条,微博客户端456条;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及公告栏公开信息486条;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实施公开招标和询价采购2宗。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六、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一)多措并举预防税务矛盾与争议

2017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一是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办税流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项税收优惠政策、台风灾后优惠政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要求,同时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化贯彻落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改革,通过积极探索税收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首创V-Tax深化跨境税银合作、创新推行跨境电子税票暨电子税票应用平台等措施,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构建纳税服务新格局,通过开创纳税便利指数体系、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完善纳税遵从评价管理体系、打造纳税智慧服务体系等措施,推动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提升,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与和谐的征纳关系,从源头上预防了税务行政争议的产生。

(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

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注重事前矛盾排查化解,创新办税便利化手段,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和引导,营造和谐征纳关系。按照省局绩效指标要求,落实局长接访日工作制度,每月15日开展局领导班子定期接访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印发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明确学习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必修课程,大力开展法制教育、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科学与人文的多元化教育培训。二是机制健全、制度落实坚持按照区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将全体干部职工2017年度依法行政知识教育课程纳入培训计划。

(二)坚持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通过发布《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珠横新地税发201728),明确规定按照省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和税收法律、税收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内部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法

2017年,我局领导班子均已按照有关要求,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责述廉述德述法报告,并按规定挂网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八、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规划部署到位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

(二)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

 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法制工作,并设置法规岗,配备2名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其中1名为公职律师,专职负责依法行政等各项法规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深度融入税政、规费和征管工作,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基地创建、三项制度完善、法治审核标准化等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充实法制专业人才队伍。并结合2017年系统督查工作,严格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实处。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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